父亲再婚,农村住房属于谁

宁波镇海律师 2025-04-04
父亲再婚,农村住房的归属需分情况讨论:

- 婚前个人财产:若农村住房是父亲在再婚前就拥有的,属于其个人财产,不会因再婚而改变性质,如父亲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,无遗嘱则在其去世后由法定继承人继承,法定继承人包括父亲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
-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:如果房屋是父亲再婚后与继母共同建造或购买的,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处理权。若一方去世,先将共同财产分割,一半归在世配偶,另一半作为遗产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处理。

- 家庭共有财产:农村房屋以户为单位申请和使用,若建房时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出力,即使登记在父亲名下,也可能属于家庭共有财产。这种情况下,房屋的处置需经全体家庭成员同意。

此外,若父亲将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变更登记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,可视为对继母的赠与,该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。若一方父母明确表示房产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,即便在再婚后取得,也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,对方无权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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