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习未满,回校无证可拿
宁波镇海律师
2025-04-16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第五十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第四十六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》第三十五条,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资格证书与就业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》第三条的规定,未完成实习的学生在回校后可以申请相关证书,但需根据学校或机构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是否发放。法律依据: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五十条:职业教育应当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为学习者提供实践技能培训。职业学校、职业培训机构应当设置实习课程,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实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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