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

宁波镇海律师 2025-04-13
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:
一是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。根据法律规定,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担保合同无效,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。但如果担保人有过错,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,不过并非完全等同于担保责任。
二是保证期间届满。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;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,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
三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。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,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。
四是主债务履行完毕。债务一旦全部履行,担保责任自然消灭。
五是主合同解除。主合同解除后,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,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六是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。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,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。
具体情况需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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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1. 主合同无效: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,那么担保合同通常也无效,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。比如主合同是违法签订的。
2. 担保期限已过: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,债权人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,担保期限届满后,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。例如,双方约定担保期限为债务到期后6个月,6个月内债权人未找担保人,之后担保人就无需担责。
3. 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: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故意勾结,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,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。比如他们伪造借款事实等欺骗担保人。
4.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:当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,在放弃权利的范围内,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。比如债务人有房产抵押,债权人却放弃该抵押。
5.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,主合同变更:主合同的标的、价款、履行期限等主要内容发生变更,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,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。例如主合同延长还款期限未通知担保人。
6. 主债务已履行完毕:债务已经全部清偿,担保人的责任自然消灭。如债务人还清了借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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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主合同无效: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担保合同通常也无效,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。但担保人有过错的,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2. 担保期限已过:债权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限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,担保期限届满后,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。
3. 债务转让未经同意: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,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,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,不再承担担保责任。
4.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: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,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。
5. 主合同变更: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,主合同的标的、价款、履行期限等主要内容发生变更,加重债务人债务的,担保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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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保人不用承担责任的情况有多种。其一,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,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,这种情况下,担保人无需担责。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勾结,故意编造虚假债务等手段诱使担保人签字担保,担保人不应为此承担责任。其二,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,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,该保证无效,担保人不承担责任。像债权人以威胁担保人家人安全等方式,迫使担保人做出担保行为。其三,保证期间届满,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,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。其四,主合同的变更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,且加重了债务人债务的,对于加重部分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。若原本债务为一定金额,债权人与债务人擅自增加债务金额,未经担保人同意,新增部分担保人无需负责。其五,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,担保人无过错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比如主合同因违法而无效,担保人对合同无效不存在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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